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30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3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2月8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销售的玉米酒进行监督检验,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 白酒》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日期:2023年2月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已于 2023年4月14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生产厂商在该批次配制酒出厂时酒精度检验时出现误差。
整改措施:责令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13日向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3月15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向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