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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桦川县市场监管局公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尖椒、芹菜)核查处置情况

2023-07-03 15:25: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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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发现2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桦川县江畔人家乐家生鲜生活超市经销的尖椒(购进日期:2023-4-20),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 桦川县江畔人家乐家生鲜生活超市经销的佳木斯市郊区佳天山东寿光李雪飞蔬菜批发部的1批次农产品不合格。名称为尖椒,购进日期:2023-4-20,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桦川县江畔人家乐家生鲜生活超市,地址:桦川县悦来镇水木年华小区2号楼商服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桦川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者暂停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桦川县江畔人家乐家生鲜生活超市共购进该批次尖椒共计10公斤,进货价格为7元/公斤,共计70元,销售价格为7.98元/公斤。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25日立案,2023年6月19日对桦川县江畔人家乐家生鲜生活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桦市监处【2023】9号),经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由于当事人能够充分说明进货来源,对违法事实认识较好,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积极配合核查处置人员执法工作,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9.8元。

二、桦川县乐家生鲜超市经销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4-20),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 桦川县乐家生鲜超市经销的黑龙江二柱嫂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农产品不合格。名称为芹菜,购进日期:2023-4-20,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经营者信息:桦川县乐家生鲜超市,地址:桦川县牡丹家园1#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桦川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者暂停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桦川县乐家生鲜超市共购进该批次芹菜共计15公斤,进货价格为1.6元/公斤,共计48元,销售价格为3.98元/公斤,共销售59.7元。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26日立案,2023年6月29日对桦川县乐家生鲜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桦市监处【2023】 11 号),经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由于当事人能够充分说明进货来源,对违法事实认识较好,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积极配合核查处置人员执法工作,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9.7元。

附件:不合格食品信息

抽样编号序号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分类任务来源
XBJ232308262502329441桦川县乐家生鲜超市黑龙江省芹菜2023/4/20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检出值0.89(mg/kg),标准值≤0.5(mg/kg)食用农产品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XBJ232308262502330802桦川县江畔人家乐家生鲜生活超市黑龙江省尖椒2023/4/20噻虫胺,检出值0.18(mg/kg),标准值≤0.05(mg/kg)食用农产品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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