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3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1号)。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1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碚区余柯儿食府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碚区余柯儿食府(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加工日期:2023年5月28日),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2023年6月20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碗(复用餐饮具),北碚区余柯儿食府也未申请复检。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并向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0日对北碚区余柯儿食府使用的碗经食品安全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北碚区余柯儿食府使用的碗经食品安全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责令北碚区余柯儿食府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二、北碚区玺鼎酒楼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碚区玺鼎酒楼(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加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2023年6月20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碗(复用餐饮具),北碚区玺鼎酒楼也未申请复检。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并向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0日对北碚区玺鼎酒楼使用的碗经食品安全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行为立案调查。北碚区玺鼎酒楼使用的碗经食品安全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责令北碚区玺鼎酒楼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