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4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1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江津区添霖白酒厂生产的高粱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4日的高粱酒共计100L,抽样2L,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23L已全部销售完毕,剩余75L已依法扣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添霖白酒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添霖白酒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当事人保存不当。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产品存放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6日对江津区添霖白酒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添霖白酒厂生产总酸低于标准指标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产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