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6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号)。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2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碚区优鲜选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青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碚区优鲜选生鲜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青椒经抽样检验,青椒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青椒抽检时已全部被抽检无剩余。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已开展了自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向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2日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农残超标食用农产品,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二、重庆市北碚区轩久餐馆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北碚区轩久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加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至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碗(复用餐饮具)已全部使用完毕。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加强餐饮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当事人已开展了自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已向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使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