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6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1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秋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麻鸡翅尖(椒麻味)辐照食品和香辣鸡翅尖产品(香辣味)辐照食品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秋实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该企业共生产了:1、“椒麻鸡翅尖(椒麻味)辐照食品”产品612袋(库存12袋,其中留样5袋(破损1袋),赠送客户样品7袋),销售600袋;2、“香辣鸡翅尖产品(香辣味)辐照食品”产品625袋(库存25袋,其中留样5袋,赠送客户样品20袋),销售600袋。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食品。目前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已结束,在期限内召回不合格“椒麻鸡翅尖(椒麻味)辐照食品”产品295袋、“香辣鸡翅尖产品(香辣味)辐照食品”产品303袋,其他商品已销售完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秋实食品有限公司已全面开展自查,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