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0日,浙江省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11期)。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11期)
遂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7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遂昌昌顺购物超市销售的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8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昌顺购物超市销售的泥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罚(2023)85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94.7元、罚款2500元的处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