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7月11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涉及湖南饮涧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区分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南饮涧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区分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局食品安全抽检,湖南饮涧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区分公司标注生产日期为2022-10-12的雪峰冰碛山泉(其他饮用水)检验报告(No:A2023-03-J302458)显示: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以NO2-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对湖南饮涧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区分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其停止采购和使用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经调查,湖南饮涧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区分公司2022年10月13日从安化县白岩山饮用水有限公司购进雪峰冰碛山泉(其他饮用水)(生产日期:2022-10-12)50件(每件24瓶)自用,进货单价12元/件,抽检取样24瓶,备样4瓶。获知抽检不合格后,生产厂家安化县白岩山饮用水有限公司及时对剩余同批次瓶装水45件予以召回处理。湖南饮涧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区分公司采购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