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7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六期),涉及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泡椒(青椒)的处置情况(抽样单编号:XBJ23320117920931757)。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啶虫脒,检验结果:0.41 mg/kg,标准指标:≤0.2mg/kg。该批产品购进日期为2023年04月02日,当事人购进涉案泡椒(青椒)36kg,已全部销售完毕。涉案产品购进价格为5.4元/kg,销售价格8.98元/kg,货值金额为323.28元,违法所得为128.88元。该店实施主动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把控不严。
当事人上述行为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28.88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宁溧市监处罚〔2023〕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