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贵州两家企业因食品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3年第23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贵州金苗苗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山好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山里妹”姬松茸(生产日期/批号:2023/1/4)(规格型号:100克/袋)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这款姬松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结果为0.43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发酵性豆制品、馒头、干制食用菌中均不得使用。
据悉,姬松茸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公开信息显示,贵州金苗苗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贵州山好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上述两家涉事企业了解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二者电话均未接通。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