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对陕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环龙岗罚字〔2023〕2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陕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220551461M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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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强社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环龙岗罚字〔2023〕219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涉嫌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 ||||
处罚依据 |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3.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1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