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14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3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5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张显连销售的茄子进行监督检验,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张显连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张显连已于2023年6月25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疑似种植茄子的土地重金属污染超标。
整改措施:责令张显连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认真查验并保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证明等,杜绝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23日向张显连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6月1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向张显连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