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5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十二期)。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十二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宁波市北仑区湘宜湘菜馆采购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6月29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宁波市北仑区湘宜湘菜馆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2023-06-29)进行了抽样,抽样数3.6kg(含备样1.8kg)。样品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检验。2023年7月27日,我局收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批次鸡蛋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10ug/kg”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上述批次鸡蛋除抽样的3.6kg以外,其余鸡蛋已制作成菜品销售完毕无剩余库存。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6月29日从小港综合市场的一个摊位采购该批次鸡蛋8kg,进货价格为12元/kg,进货金额为96元。因上述批次鸡蛋是制作菜品的配料,不是单独的菜品,没有单独计算收费,故本案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无法计算。
(三)当事人宁波市北仑区湘宜湘菜馆已停止再采购上述批次的鸡蛋,同时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