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8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2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2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家经营企业,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江津区敏睿生鲜食品店经营的海南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05月30日的海南香蕉共计9kg,抽样5.386kg,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海南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敏睿生鲜食品店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敏睿生鲜食品店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在香蕉生长过程中人为喷洒杀虫剂。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06月30日对江津区敏睿生鲜食品店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敏睿生鲜食品店销售噻虫胺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 江津区毅邱副食百货超市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05月07日的豇豆共计20kg,抽样3.41kg,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 豇豆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毅邱副食百货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毅邱副食百货超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种植环节农药残留超标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06月05日对江津区毅邱副食百货超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毅邱副食百货超市销售甲基异柳磷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 江津区晟珞利百货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6日的香蕉共计 20kg,抽样3.485kg,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晟珞利百货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晟珞利百货超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系在香蕉的成长过程中,经常会得病虫害,农户为了保证香蕉产量和收益,反复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7日对江津区晟珞利百货超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晟珞利百货超市销售香蕉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第四款之规定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