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6日,安徽省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GZJ23340000341632466)。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GZJ23340000341632466)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安徽省成果石榴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成果石榴酒【品·悦】(生产日期:2023-01-03),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酒精度,%vol”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标准指标:8.0%vol 实测值:8.6%vol),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GZJ2334000034163246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处罚〔2023〕88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企业生产了酒精度项目不合格石榴酒,主要因为一是在产品灌装过程中压塞机磨损、老化。压塞过程中木塞所受机械作用力强,机械作用不均匀,使木塞产生纵向褶皱,导致空气渗入,杂菌与产品中的残糖发生反应,在瓶中二次发酵,导致酒精度升高;二是生产工人对设备操作和相关规章制度熟练度不高及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及质量隐患。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