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徐州市禧仕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芋圆产品被查出含两种禁用防腐剂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21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徐州市禧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常温紫薯芋圆(淀粉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3-04-15)(规格型号:1kg/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该抽检信息显示,本次抽检的这款芋圆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结果分别为2.72g/kg、0.882g/kg,标准规定均不得使用。
据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使用。
据了解,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使用。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徐州市禧仕食品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中国质量新闻网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因食品质量问题此前被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徐州市禧仕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该公司因食品质量不合格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3年8月15日,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徐州市禧仕食品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生产的常温紫薯芋圆(淀粉制品)(生产日期:2023年4月15日,保质期:6个月,规格型号:1kg/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