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5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0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0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2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大先销售的芹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李大先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李大先已于2023年7月5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芹菜种植过程中使用了甲拌磷,未经充分分解,残留在芹菜中。
整改措施:责令李大先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进货时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5日向李大先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于2023年6月20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向李大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