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14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检出我县1家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被抽样单位名称:江西众乐购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一、样品名称:水煮深山野笋(盐水竹笋)
二、抽检基本情况:水煮深山野笋(盐水竹笋)(规格型号:500克/包 ,抽样日期:2023年05月24日)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测值为0.507g/Kg,要求小于等于0.1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水煮深山野笋(盐水竹笋),未对原料进行风险控制,生产后未如实记录生产加工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及时召回不合格水煮深山野笋(盐水竹笋),改正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