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0号)

2023-09-15 10:51: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13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0号)。

image.png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0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7月3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向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螺丝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向勇商贸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重庆向勇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1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螺丝椒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噻虫胺,未经充分分解,残留在螺丝椒中。重庆向勇商贸有限公司进货时也未查验该批次螺丝椒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重庆向勇商贸有限公司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日向重庆向勇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8月11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向重庆向勇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一针一线”开辟非遗新空间

  • 湖北省十堰市持续推进汽车产业高质量 ...

  • 坚持系统观念引领 加快质量强国建设 ...

  •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因地制宜发展辣椒 ...

  •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积极开发建设光伏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