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0期),涉及相城区北桥梁茂蔬菜店销售的豆角(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北桥梁茂蔬菜店销售的豆角(豇豆),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北桥梁茂蔬菜店从常熟市琴川街道孟理化蔬菜经营部购进不合格豆角(豇豆)共8.5kg,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当事人共销售不合格豆角(豇豆)8.5kg,共计货值金额68.00元。当事人已张贴召回公告,但因豆角(豇豆)属于生鲜类食品,未有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实际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