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8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5期)。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5期)
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刘代洪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刘代洪(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牛蛙,经抽样检验,牛蛙的检验报告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牛蛙20公斤后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的牛蛙,均已销售完毕。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8.08元;3、罚款1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