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26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两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关于两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抽样单编号No:SBJ23520000566231826、SBJ23520000566232563
食品名称:青酸椒(酸椒丝)(酱腌菜)、姜蒜味酸椒(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被抽样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贵州食辣久味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新拱村鱼池组,抽样日期:2023-06-15,生产日期:2023-07-10,样品名称:青酸椒(酸椒丝)(酱腌菜),检测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被抽样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贵州食辣久味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新拱村鱼池组,抽样日期:2023-07-14,生产日期:2023-04-30,样品名称:姜蒜味酸椒(酱腌菜),检测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14日,将抽样编号No:SBJ23520000566231826、SBJ23520000566232563的检验报告以文书送达的方式,送达标称生产企业,执法人员依法对生产现场实施现场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积极开展召回工作。经调查,该案件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结果为:1.没收违法所得371.25元;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青酸椒(酸椒丝)(酱腌菜)”22包,共计22kg;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蒜味酸椒(酱腌菜)”112包,共计112kg;3.罚款20000元。
三、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积极配合开展调查。经企业自查,因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疏忽大意,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导致该两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企业强化员工培训,严格生产工艺流程,针对不合格项目送第三方检验检测公司开展检测并合格。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