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7日,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8005号)。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8005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宸正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待使用的食品原料胡萝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当事人立即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重庆潼南蔬菜批发物流市场的食品摊贩经营者陈子忠处,购进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加工使用无法召回。当事人已向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9.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