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8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3期)。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火锅年糕、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高新区吉玛特超市的火锅年糕、年糕,生产日期均为2023-08-14,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高新区吉玛特超市共购进该批火锅年糕2.5公斤、销售2.5公斤、库存0、封存0;共购进该批年糕2.5公斤、销售2.5公斤、库存0、封存0。因火锅年糕、年糕全部售出,店家积极配合召回工作,召回公示期间,并未有顾客退还商品。
二、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浮桥镇晓宇水产经营部的鳊鱼,生产日期为2023-07-14,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浮桥镇晓宇水产经营部共购进该批鳊鱼8.5公斤、销售8.5公斤、库存0、封存0。因鳊鱼全部售出,店家积极配合召回工作,召回公示期间,并未有顾客退还商品。
三、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浮桥镇日月农副产品经营部的鲫鱼,生产日期为2023-07-11,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浮桥镇日月农副产品经营部共购进该批鲫鱼2.6公斤、销售2.6公斤、库存0、封存0。因鲫鱼全部售出,店家积极配合召回工作,召回公示期间,并未有顾客退还商品。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