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20日,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铜市监通告〔2023〕28号。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铜市监通告〔2023〕28号
在2023年国家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陕西阿姑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溴酸盐
生产日期:2023-5-24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7日立案,2023年10月17日结案。该批次食品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违法所得较少。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四条第二、三、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826元,并处2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21826元的行政处罚。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