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14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次该局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等共计341批次样品,经检验,17批次样品不合格。
2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饮料产品方面,有2批次产品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标称江西赣南麦饭石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盆山”天然矿泉水(生产/购进日期:2023-05-27)(规格型号:17L/桶)被查出“界限指标-锶”项目不合格。该款产品“界限指标-锶”检测值为0.11mg/L,标准值为0.20~0.499 mg/L。
标称永丰县东方天然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大仙涯”山泉水(生产/购进日期:2023-06-12)(规格型号:18L/桶)被查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据悉,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规定。界限指标不达标,存在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导致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部分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据悉,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
据了解,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目前,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涉事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此前被罚
公开信息显示,江西赣南麦饭石矿泉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永丰县东方天然饮料厂成立于2012年,位于江西省吉安市,经营范围涉及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其他饮用水)】生产、销售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上述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此前还被处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3年8月28日,江西赣南麦饭石矿泉水有限公司被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9万元,违法事实涉及:该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商标:金盆山+图形,生产日期:2023-05-27,规格型号:17L/桶)“界限指标-锶”项目不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
另据天眼查,永丰县东方天然饮料厂因违反《食品安全法》,于2023年9月20日被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495元; 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