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282308531564的鳊鱼(活体)的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龙山甬升食品超市销售的鳊鱼(活体)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恩诺沙星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鳊鱼(活体)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禁止经营的农产品的行为。经调查:当事人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按照要求提供了供货商的送货单、营业执照。当事人在销售时,不知道该批次鳊鱼(活体)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文号为“慈市监处罚〔2023〕63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282308532007的香蕉的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浒山优创食品店销售的香蕉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香蕉,经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文号为“慈市监处罚〔2023〕64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非法所得26元;2.罚款10000元,共计罚没10026元。
三、抽样编号为XBJ23330282308531498的鳊鱼(活体)(淡水鱼)的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周巷优林食品超市销售的鳊鱼(活体)(淡水鱼)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农产品,该行为已违反《食品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文号为“慈市监处罚〔2023〕62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非法所得9.6元;2.罚款50500元,共计罚没50509.6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