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8日发布的《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沈阳嘉利福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豆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干豆皮,生产日期:2023年8月23日,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 22106-2008《非发酵豆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15日生产60公斤干豆皮,每公斤成本24元,以每公斤32元价格对外销售。被我局查获时止,该批次干豆皮已全部销售。当事人生产干豆皮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2.罚款3840元。共计罚没款5760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报告。2023年8月25日沈阳嘉利福豆制品有限公司接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查找原因,经查找造成蛋白质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大豆蛋白质含量低,整改措施如下;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检验措施,严把购进大豆进口关,避免蛋白质含量低的大豆进入到生产环节。
2.严格落实成品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在进行销售。
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