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LC2023039号)。
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3年第039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超范围食用食品添加剂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烙饼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烙饼。被抽样单位:栾城区幺妹饭店,购进单位:栾城区张明珠面条店。采购日期:2023年8月22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烙饼的供应商栾城区张明珠面条店,因生产加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门市加强生产加工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栾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14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石处【2023】13012423000209号该批次烙饼不合格,供应商因生产加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门市生产加工食品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栾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14000元的处罚决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