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1月20日,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11.23)。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11.23)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餐具)信息中,涉及我区10家食品经营单位共10批次不合格食品(餐具)。现将不合格食品(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蔡甸区晓殷小吃店使用的餐具1批次(竹圆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严格控制消毒时间;2、规范人员操作。
二、武汉市蔡甸区郑珊立雷火锅餐饮店使用的餐具1批次(爱心铁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餐具清洗干净,严格控制餐具消毒时间。
三、武汉市蔡甸区肖莹小吃店使用的餐具1批次(椭圆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员工培训;2、加大对餐具洗消情况的督查力度。
四、蔡甸区肖哥餐饮店使用的餐具1批次(黑边圆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餐具清洗干净,严格控制餐具消毒时间。
五、蔡甸区杜家鸡鲜鱼店使用的餐具1批次(齿边圆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餐具清洗干净,严格控制餐具消毒时间。
六、武汉聚麻辣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1批次(圆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餐具清洗干净,严格控制餐具消毒时间。
七、武汉市蔡甸区山妹餐馆使用的餐具1批次(深凹圆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餐具清洗干净,严格控制餐具消毒时间。
八、蔡甸区湘楚私房菜馆使用的餐具1批次(汤勺)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餐具清洗干净,严格控制餐具消毒时间。
九、武汉市蔡甸区晶味餐饮店使用的餐具1批次(黄铁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餐具清洗干净,严格控制餐具消毒时间。
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金宝地饭庄使用的餐具1批次(白色圆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餐具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餐具清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清洗消毒餐具。对此,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员工培训;2、加大对餐具洗消情况的督查力度。
十一、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