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11月24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抽检通告(2023年第40期)中获悉,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产品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通告显示,标称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生产日期/批号:2023/2/28,规格型号:150克/袋),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香菇》(GH/T 1013—2015)中规定,镉(以Cd计)在香菇(干菇)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
该款香菇镉(以Cd计)的初检结果为0.88mg/kg,复检结果为0.68mg/kg,均不符合标准规定。
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安全员宋女士在回应该款香菇抽检不合格原因时说:“我们只是分装该款产品,我们生产过程中从来不添加任何东西。收购的是什么原料,我们就直接装袋子了。”
目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情况,宋女士表示,已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处理此事,不合格产品已召回销毁。另外,她说:“该款香菇产品目前先停产,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供应商,再决定生不生产。”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等。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生产的香菇产品并非首次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被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2021年9月26日生产的香菇,经抽样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H/T1013-2015《香菇》要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