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7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餐具,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盐城市阜宁县阜城新民菜馆使用的标称阜宁县三灶易洁餐具消毒服务部生产的佳佳福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阜宁县阜城新民菜馆使用的标称阜宁县三灶易洁餐具消毒服务部生产的佳佳福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阜宁县阜城新民菜馆,并对该菜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菜馆在经营过程中,向顾客提供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及容器,当事人对此事供认不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经核实,生产环节的餐具违法行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阜宁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移送给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处置,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移送函后,依法立案调查。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