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州市昆山市周市王玉磊豆腐店销售的年糕片,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苏州市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昆山市周市王玉磊豆腐店,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年糕片共计5公斤,货值50元,均销售完毕。当事人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索证索票资料,但未能提供涉案批次年糕片的出厂检验报告,没有能够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鉴于当事人能够及时改正,第一时间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主动消除危害,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危害后果。当地监管部门决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