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通讯>>

四川省和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联合通报侵害用户权益的APP(2023年第十二期)

2024-01-02 17:55:19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关于川渝两地侵害用户权益APP名单的通报

(第十二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有关要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和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川渝两地主流应用商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仍有18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详见附件)。

上述APP应在1月8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附件1:通报存在问题的APP名单

附件2:川渝地区APP典型违规案例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电话:028-87022261,邮箱app@ 028icp.com;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联系电话:023-68712106,邮箱cqca_xgc@mailcqca.miit.gov.cn)

附件1

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

序号

应用名称

应用开发者

应用来源

应用版本

所涉问题

属地

1

交易法门

成都交易有道科技有限公司

华为应用市场

1.4.8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2

Antmall Plus

申禾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华为应用市场

1.1.5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3

少女的伪证

成都轻橙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VIVO应用商店

sndwz.1.20230904.1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4

社畜的福报

成都轻橙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VIVO应用商店

fubao1.5.20230904.1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5

金沛方

四川金沛方药业有限公司

VIVO应用商店

1.5.7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6

职小灶

四川有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OPPO软件商店

3.5.6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APP频繁自启动和关联启动

7

汇学邦

四川汇学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OPPO软件商店

6.2.4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8

恒享购

四川顺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60手机助手

1.0.8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9

朗速智能平台

成都朗速科技有限公司

小 米 应 用 商 店

1.2.3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10

春雨

重庆雄欧科技有限公司

豌豆荚

1.0.6

隐私政策中未对处理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说明

重庆

11

军考帮

重庆师之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VIVO应用商店

1.0.1.5

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重庆

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12

居民服务网

重庆市四季风日用品有限公司

应用宝

6.6.6

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重庆

隐私政策中未对处理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说明

13

力帆OBD

重庆力帆电喷软件有限公司

华为应用市场

1.0

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重庆

14

MEBAY BLE

重庆铭贝科技有限公司

联想应用商店

1.1.70

个人信息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的承诺处理时限超过15个工作日

重庆

更正、删除个人信息的承诺时限超过15个工作日

15

重军

重庆军鑫实业有限公司

应用宝

20.6.17

隐私政策中未对处理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说明

重庆

16

星播星视

重庆玛姬科技有限公司

华为应用市场

3.4.0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重庆

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17

起飞线商家

重庆起飞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VIVO应用商店

4.8.2

隐私政策中未对处理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说明

重庆

18

舒昕逸家服务端

重庆舒心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联想应用商店

1.1.100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重庆

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附件2:川渝地区APP典型违规案例

典型案例一:四川省某教育类APP,全网下载量超20万,该应用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侵害用户权益行为,违反《关于开展纵深推进 APP 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 [2020] 164 号)中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要求。

典型案例二:重庆市某网上购物类APP,全网下载量超过10万,该应用存在“未在隐私政策等公示文本中逐一列明App所集成第三方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隐私政策中未对处理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说明”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违反《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和《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号)中的“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等要求。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起步即高配!吉利银河E8五大版型配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取暖产 ...

  • 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 江苏省泰州市计量测试院新建的静重式 ...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诚信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