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淘 宝网北京同仁保健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卉斯百货商行)在淘 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达牧优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儿童高钙驼乳配方奶粉(乳粉),其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达牧优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儿童高钙驼乳配方奶粉(乳粉)85罐,规格:300g/罐,生产日期:2023-07-30,已全部销售。企业及时发布召回通告,召回56罐。
河南达牧优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河南达牧优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9.18元;3.罚款5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驻市监处罚〔2023〕8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分析,造成该批次儿童高钙驼乳配方奶粉(乳粉)不合格的原因是没有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料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原料中蛋白质的含量没有达到标注的含量。企业已作出以下整改:全面停产,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定了供应商评估标准;加强原料检测和质量管控。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过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