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本区部分餐饮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依法查处,结果公示如下:
1、北京市杨宋恩顺副食商店(招牌名称:大槐树麻辣烫)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区环境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龙凤德意(招牌名称:早点大饼油条)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的工具用具没有生熟分开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3、北京金蛇外骨骼助力技术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土匪鸡)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4、北京乐讯凯跃餐厅(招牌名称:便民主食厨房)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5、北京张敬梅小卖部(招牌名称:早点)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的工具用具没有生熟分开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6、北京琴美理发店(招牌名称:米线)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7、北京黄金海艺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馋猫千层蛋糕)
存在入网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8、北京好美滋食品烘焙中心第三店(招牌名称:好美滋)
存在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9、北京航威耀餐饮店(招牌名称:韩式炸鸡)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10、北京石府美食小吃店(招牌名称:皖北板面)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时生熟食材混放、食品工具用具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11、北京京尚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沧州火锅鸡)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