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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通报一批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

2024-09-14 15:25:25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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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志顺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早尚好·早餐店),你(单位)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2、北京狼垡日月鑫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西域美食大漠烧烤),你(单位)入网餐饮服务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3、北京芦城永兴旺达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煎饼祖(长丰园店)),你(单位)从事餐饮服务未保持场所环境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4、北京丙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易小小排骨豆角粘卷子),你(单位)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5、北京雪中风铃香食园(招牌名称:如一家),你(单位)从事餐饮服务未保持场所环境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6、北京芦城安宇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过桥米线),你(单位)入网餐饮服务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7、北京黄村惠平商店(招牌名称:香辣鸡煲大骨头),你(单位)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8、北京市紫光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团河路分公司(招牌名称:紫光园),你(单位)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9、北京美实嘉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楠火锅),你(单位) 未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 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10、北京悦盛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茶多芬手打柠檬茶),你(单位)食品制作间水池混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的规定,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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