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5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274号),现将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雁塔区鑫荣水果批发部经营的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购进日期:2024年5月12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存在索证索票不到位、进货把关不严的问题。鉴于当事人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5.95元,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5105.95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