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营造放心满意的食品消费环境,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西路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2户、流通食品经营单位16户,重点检查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相关记录,询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两个责任”工作中承担的各项职责,重点检查了企业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记录、进货检验、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对经营企业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指导。
检查组要求经营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针对食品经营企业在从业人员管理、进货查验、经营过程管控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了警示,要求经营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诚信水平,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承诺,发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作用,认真排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原因和风险点,落实好风险防控责任,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了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的执行。下一步,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西路市场监管所将结合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要求,继续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契机,做到全方位整改提升、全链条强化监管,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监管效能,齐心协力维护食品安全治理成果,全力守护群众饮食安全。(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