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充分利用网络传播,做好质监领域的宣传工作,是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的有效途径。
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网络传播可以理解为利用互联网这一媒介进行的信息传递,是一种兼具人际、组织传播内涵的新型大众媒介系统,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方式和思维方式。有统计显示,自1994年4月我国加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网络在我国飞速发展。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互联网用户达3.38亿,普及率达25.5%,并保持持续稳步增长。可以说,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影响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类文明传播发展的重要载体。
网络传播的影响,在于它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优势特点。归纳起来,网络传播的优势,从容量上看被称为“海量”,网络以其超链接的方式将存储信息的容量无限放大;在信息传播效率上,网络信息可以实现即时更新,大到国际、国家大事,小到生活琐事,均能在网上得到同步反映。另外,网络信息还具有传播手法多样、传播受众互动等特点。网络传播可以把文字、声音、图像等融为一体,实现以往各种传统传播手段的整合,满足受众多方面需要。在网络信息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众可以任意互换角色,受众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受众的主体地位得以体现,不仅可以主动地获取或发布信息,而且可以实现无时空限制的交流沟通。同时,网络还具有传统媒体所没有的虚拟性,网络传播主体可以匿名,网民随意出入自由发言,发言机会均等。
针对网络传播的特点,发挥互联网优势,进一步做好质监工作的宣传报道,质监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同志应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并通过探索实践,不断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提高驾驭质监宣传报道的能力,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首先,通过网络传播,让质监宣传报道更具时效性。常见的机关工作报道,要经过采集、筛选、加工等多个环节才能够通过相关媒体,经过一系列制作流程传递给受众。在这种传播节奏的制约下,很多的机关工作报道包括质监系统报道,在时效性上大大滞后于受众知晓的新鲜感,使新闻变成了旧闻而失去了读者的关注度。而网络传播,在时间和空间上极大地提高了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因此,充分利用网络传播优势,将质监业务中实时发生的质量监管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出去,有利于让社会及时了解质监领域发生的最新动态。现在可以看到,当质监部门通过网络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缺陷产品召回通告等信息后,就会形成集中的报道热点,来自质监系统的监管信息会迅速传播开来,这是传统媒体的影响力无法比拟的。
二是通过网络传播,使质检宣传报道更具导向性。随着公众质量意识的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的话题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在一些表面上看与质监部门工作职能相关的热点问题中,我们发现,有些质量安全的话题,涉及到的技术标准等内容,属于报道的偏颇或误读,有些监管职责不在质监职能的管辖范围。凡此热点事件,通过网络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这些情况需要质监部门直面挑战,及时掌握网络舆情,通过科学的研判,积极应对。特别是应主动、诚恳地直面公众,及时发布真相,正确引导公众对问题的评判。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让质监工作报道变静态为动态,其核心在于应尽可能地在第一时间把质监工作动态信息告知公众。特别是对于社会关注、消费者关心的话题,不能把着眼点简单地落在结果上。要知道,如今公众关注过程与关注结果的兴趣相差无几。因此,在调查过程中的进展情况,也应及时发布,哪怕就一句话。新华社原总编辑南振中在《政府新闻学》序中写道:突发事件只有不发布或者迟发布而造成被动局面的典型案例,没有因为及时发布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例。这个观点值得质监部门借鉴。
三是通过网络传播,使质监宣传报道更具多样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服务的完善,近年来,信息在互联网络中的传播模式有了较大的变化,个性化服务、聚合技术、博客、网络视频、问答搜索等形式日渐兴起。从技术上看,计算机处理能力的增强、网络速度的提升以及网络技术的成熟,使信息传播模式呈现出多样性,从传统模式中的以文字为主的信息模式转化为以文字和声音、动画、视频并存的模式。现在,从国家质检总局到一些地方质检部门,会适时地安排主题鲜明的在线访谈、在线咨询类节目,结合质检系统的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话题,与网友互动,就使得质检宣传工作更主动,更具亲和力。
互联网络中新兴的信息传播模式,很好地解决了传统模式中信息求大求全,令读者不得不照单全收的问题。新的信息传播模式是在把信息交与接收者之前,通过个性化技术、搜索技术、聚合技术等对信息进行分类,把接受者关心的信息送出。这种新模式给各级质检部门的宣传报道提供了新的传播途径,为质监工作摆脱公文式、总结式,甚至报表式的报道创造了更为多样化的平台。比如,质监部门开展食品生产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制售劣质产品现场,可以利用视频对制作现场环境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录,让读者更直观地了解劣质产品的制作情况,同时,也通过视频使公众对质监系统的业务工作。
在质监业务的宣传中,还会有一些执法监督方面的案例报道。通过案件的审理、查处,解读质量监督职能、揭露质量违法行为、引导健康安全消费。这类报道在传统模式下的表达效果是告知性的。而在网络传播中的开放性,这些报道可以引发读者、网友跟帖,发表评论、感想,甚至曾经受到类似案件侵权伤害的义愤。这些网络互动的效果,就会极大地引发公众对质量安全、质监工作的关注热情。
当然,这里强调各级质监部门应学会在网络传播中“善用媒体”,并不是忽视报刊、广播、电视等原有大众媒体的作用。事实上,许多传统媒体正在调整编辑方针,创新报道方式,以应对网络传播带来的冲击。有些传统媒体提出要在报道的深度上做文章,质监宣传报道也应了解并顺应这种趋势,既利用网络发送及时的动态信息,通过传统媒体组织专题性的深度报道,通过多种传播平台的互补效应,在广度和深度上增强质监宣传的规模影响力。(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