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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新闻好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0-11-27 18:04: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新闻好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媒体: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要求,紧密围绕“六稳”“六保”开展工作。为宣传报道市场监管系统的抗疫工作,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市场监管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者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采写出大量好作品。

为搜集、归集市场监管疫情防控新闻宣传的佳作佳品,鼓励先进,激励系统内外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好地做好防疫抗疫宣传,现决定开展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优秀新闻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展示今年以来,在宣传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成效,展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冲锋在前、履职尽责的精神风貌,以及加强舆论引导、促进复工复产、保障防疫物资质量安全、增强社会信心、加强政策解读等方面的新闻宣传好作品,以及基层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先进典型。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

主办单位:市场监管总局宣传中心  中国质量报刊社

三、征集内容

1. 作品范围。2020年1月26日至11月30日,刊发在国内电视、报纸、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平台上,紧扣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主题的原创新闻作品。

2. 人员范围。第一,面向市场监管系统的干部职工,包括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第二,面向系统外新闻工作者(须在现单位从事新闻工作1年以上、持有新闻记者证,近5年内没有违反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作者单位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

3. 征集项目。设6个项目:疫情防控好消息、疫情防控好通讯、疫情防控好视频、疫情防控好微信、疫情防控好摄影、疫情防控新闻宣传好集体。

四、报送要求

1. 每个单位(省级局、副省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个项目限报2篇(条)。中央新闻单位、局属媒体报送的作品,需加盖报送者所在单位公章。省级局报送的作品由省级局新闻处盖章。省级局可以自我申报疫情防控新闻宣传好集体。

2. 申报理由200字以内。

3. 材料接收截至2020年12月10日(以收到邮件显示日期为准)。

4. 参评作品须是当时正式刊播的内容,为申报而重新制作者无效。

5. 好集体的申报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另请附主要佐证材料(包括发表稿件目录、宣传成效等),加盖单位公章。

6. 投稿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zlbkszbs@163.com,标题注明“疫情防控新闻好作品投稿”。

五、结果发布

12月下旬,拟在“质量之光”论坛召开期间发布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新闻好作品征集结果。

联系人及电话: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 刘勇010-88651603

市场监管总局宣传中心  赵健 010-82261818

中国质量报刊社      王嘉010-84636699转8047

附件:1.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新闻好作品推荐表

    2.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新闻宣传好集体推荐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传中心  中国质量报刊社 

2020年11月27日

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新闻好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docx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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