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 倩
11月1日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纾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固化财税金融支持,开展分型分类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权益保护,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将“放管服”改革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受到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群众的关心关注。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和家庭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通过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国内大循环,可有效提高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发展个体经济也使更多劳动者通过个体经营获得稳定的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扩大居民消费,不断推动需求侧升级。据统计,目前我国有1.11亿户个体工商户,共带动了近3亿人的就业,这不仅使广大劳动者获得稳定收入,还解决了亿万家庭的生计问题。也正因此,量大面广的个体工商户被视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潜力和韧性所在。而且,近9成个体工商户活跃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等实体经济领域,70.3%的个体工商户仅从事线下经营活动。可以说,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就是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是《条例》的一大亮点。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普遍偏弱,尤其是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消费低迷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面临着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方面的困难。《条例》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比如,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这些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此外,《条例》针对之前个体工商户变更过程中的痛点采取了创新举措,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
优化服务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条例》充分体现了促进发展和依法监管的统一。按照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条例》明确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用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同时也强调了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随着《条例》的落地实施和深入推进,可以期待,广大个体工商户将迎来发展的春天,在实现发展致富的同时,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生机活力和强大韧性,为我国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