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一位消费者反映,其网购时获赠一款面包,这款面包外包装正面写有“非卖品”字样,背面的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蛋白质、脂肪等项目的含量全部标为“?”,无一具体数值,配料表一栏更是注明“保密”。
对于这种“迷之操作”,厂家回应称,该产品属于试用非卖品,是给消费者试吃的,具体配料表会在产品正式上新后进行标注。但法律人士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奖励、赠与的服务所承担的退货、更换、维修等责任。也即是说,在法律意义上,赠品视同商品,商家须按照国家法规标准生产。若为“非卖品”,则不能作为赠品赠与消费者。基于此,赠品也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
显然,上述厂家的做法涉嫌违法。在现实生活中,在标签问题上犯类似“迷之操作”错误的厂家不在少数。某知名矿泉水品牌曾推出一款“创意”产品,其最大的“创意”之处在标签上。与大多数矿泉水产品瓶体有内容丰富、信息清晰的标签不同,该款矿泉水瓶身除了竖着一条印有其品牌LOGO的彩条,再难觅其他显示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的标签。而“玄机”藏在瓶底处的一条创可贴似的白条处——正面看,白条无字无图干干净净,但把瓶子旋转180度,借着圆柱形瓶体制造的凸透镜放大效果,可以看到白条背面印着配料表等信息。
该矿泉水品牌对此如是解释:这款产品的外观体现了一种先进的设计理念,“隐藏”标签意在引起人们的好奇,从而产生“卖点”,达到带动营销的目的。想法不错,但问题在于这种“创意”会产生负面效果:一方面,消费者想了解产品信息,得透过“放大镜”照,太费劲,这会让许多消费者以为商家在故意为难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另一方面,商家“隐藏”标签的游戏,一些消费者却并不一定游戏地看,他们可能会当真以为商家“隐藏”了什么。想想也是,既然要引起人们的好奇,为什么不把自家商标隐藏起来呢?
食品安全无小事。要保障或者获得食品安全,所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包括食品标签。标签是传达商品信息的重要载体,消费者通过标签可以了解商品内容,并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选择。所以说,标签是实现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按照《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标识需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比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等,同时明确,标签应当易找、易看、易懂,要书写清楚、明显,容易辨别,不得利用字号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标签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消费和权益保护,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管依据,成为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从生产经营者的角度看,基于商品标签所具有的信息载体及消费者权益实现的功能,其本身就代表着一种责任承诺,一旦标签出问题,其性质就不再是一般的商业道德问题,而要由法律裁定。
在标签问题上,不能碰触法律底线是个最低要求。当然,要求以逐利为目的的商家都从道德自律的角度为消费者着想,并不现实,必须发挥法律的外在约束力量。因此,必须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通过严厉的执法让商家明白标签的重要性,不敢在标签问题上搞“迷之操作”。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