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质量出品>>质量时评>>

科技成果“先用后买”值得一试

2022-11-28 12:07:31 中国质量报

□ 吴学安

近日,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维泰凯信新技术公司从首都师范大学获得专利“阶梯加热红外热破技术测量厚度的方法”的使用许可,公司在一年内可免费使用该专利技术,一年后再开始支付第一笔专利许可费用,这让这家企业喜出望外。其负责人称:“过去从高校获得技术专利许可至少需一年,如今从双方启动协商到协议签订只需半个月,没想到还是‘零门槛’。”

(据11月24日新华报业网)

科技成果转化一直以来都是公认难题。对科研机构和团队来说,“成果没人用”是一大困惑,很多科研成果由于缺乏第一时间与市场主体对接、路演、推介的机会,其价值得不到尽快体现,从而失去创新意义。同时,支付高额转让费购得的科研成果,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能不能发挥预期效果,也是让中小企业举棋不定、不得不考虑的风险因素。

一边是中小企业急于拿到专利使用许可却没有那么多钱,一边是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因为估值难、定价高而被束之高阁。这种“困住两头”的窘境,亟待化解。为此,日前,北京推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鼓励高校院所通过许可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授权中小微企业先行使用,并引入担保机制,约定后续收益。此番探索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门槛,利于高质量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流动。

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不仅是技术转让交易环节付费方式的改变,而且是从付费这个牵动性环节着手,着力打破科技转化成果难点堵点的系统性解决方案,要避免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里“睡大觉”,就必须丰富政策选项,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成本谁来担,以此对冲风险,打消各方的后顾之忧,促成更多企业和科研机构实现深度合作,达到提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的目标。“先使用后付费”是一个好的开端,它启示更多科研部门、机构打开思路,真正实现把论文写在产品上、研究做在工程中、成果转化在企业的目标里。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4+合作模式”为惠水产业高质量发 ...

  • 莱芜黑猪科创团队服务钢城区省级现代 ...

  • 安徽省淮北市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开发高 ...

  • 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推行“订单种植” ...

  • 海南省屯昌县枫木镇大力发展枫木苦瓜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