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某知名科普自媒体发布了一则“警惕儿童电子烟”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技术工程师对市面上流行的一种“气体口香糖”产品进行拆解,发现里面有电池、雾化器和某种“有刺激性香味的不明液体”,结构与电子烟类似。经检测机构检测,“气体口香糖”中有不少成分与电子烟相近,这款产品本质上就是一种电子烟。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被国家管控的果味电子烟产品仍在多渠道销售。这些电子烟产品大都把自己装扮成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等形状,具有隐蔽性。换了“马甲”的电子烟对未成年人更具诱惑力,其在市场流行会对未成年人群体造成潜在危害。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经加热特殊溶液蒸发为气雾供使用者吸入的电子产品,溶液中多含尼古丁,又称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电子烟在使用过程中所生成的气溶胶通常含有乙二醇、醛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已知有毒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电子烟中含有的尼古丁不仅是成瘾物质,长期吸入也会危害人体健康。
电子烟的最大危害,是其“培养”了大量未成年消费者,让他们成为“新烟民”。电子烟也被称为“替烟”,被赋予玩具属性,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产品中加入香精等添加剂来减少烟味刺激,吐出的烟气还带有令人愉悦的香味,这让吸烟者获得了一定的社交好感度。在这种情况下,吸食电子烟者和其周围的人均会放松对烟草的警惕,从而形成“入门效应”(也称“门户效应”),间接增加吸食卷烟的可能性。一项调查显示,使用电子烟的未成年人未来成为吸卷烟烟民的可能性是从不使用电子烟者的2.21倍。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的人数近些年一直呈上升趋势。一份关于深圳市青少年吸烟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比例达到2.5%,已经超过吸食卷烟的2.3%。
鉴于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危害,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加强相关产品管控,政府监管机构和立法者采取各种策略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产品,其中最常见的方法是限定购买电子烟产品的年龄。大多数国家将购买电子烟产品的法定年龄限定为18周岁以上,也有一些国家更为严格,如韩国限定为19周岁以上,日本限定为20周岁以上,美国限定为21周岁以上。除了年龄限制,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还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我国也高度重视加强电子烟产品市场监管。2018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不得在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和销售电子烟。国家烟草专卖局2022年3月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将电子烟的生产、销售等纳入烟草制品监管范围,并明确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2年4月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电子烟的口味、使用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标准规定。根据该标准,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目前在市面上仍有一些电子烟改头换面,披着各种“马甲”面向未成年人群体销售,这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电子烟产品市场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一方面,坚持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细则,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另一方面,加强科普宣传,帮助人们科学认知电子烟产品,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让他们明白电子烟的危害,主动拒绝电子烟。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