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一位消费者通过网购平台购买了一盒宣称具有“治脚气奇效”的药,收到货后却发现包装上印着“卫生许可证号×××”,而非“国药准字×××”。该消费者多方咨询后发现自己被坑了,因为标有“药准字”的产品才是药品,具有治疗功能,而带有卫生许可证号的“消”字号产品是消毒产品。
像这位消费者一样被“消”字号产品忽悠的人并不少。2021年初,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福建漳州“欧艾抑菌霜”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事件中,涉事企业在其官方微信公号上宣传其销售的“消”字号婴儿霜产品可“祛红止痒、修护受损皮肤”,而为了具有这种“疗效”,涉事企业在该产品中非法添加了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受害婴儿出现发育迟缓、多毛、脸肿大等“大头娃娃”症状,或即由此激素成分所致。
在我国,相关卫生健康方面的产品根据审批部门批准字号或许可证号,分为“消”字号、“妆”字号、“药”字号等。这些字号产品有明显区别。“药”字号,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国药准”字号,只有经过药物临床试验,确保安全有效的药品才有资格获得此批准文号并进行生产和销售,而且,审批时间长,审批管理严格。“消”字号,是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号,该类产品不具备任何治疗效果,主要作用是杀菌,属于卫生消毒产品,审批时间较短,检测指标也简单。
与“药”字号产品相比,“消”字号产品的审批环节较简单,监管也较宽松。正是基于这种现实,一些“消”字号产品企业找到了“作乱”机会。不少资质较差的中小企业为了尽快上市,会选择投靠“消”字号。它们或利用假样本蒙混过关,或非法添加以求“见效”,或虚假宣传忽悠消费者,逐渐把市场搞乱了。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是非法添加药物现象,主要违法添加物为地塞米松、氯倍他索、强的松等激素,以及甲硝唑、金霉素、红霉素等抗生素。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曾筛查网络销售的41批婴幼儿湿疹类产品,结果显示,在7批“消”字号产品中检出4批含有激素,检出率为57.1%。
近些年,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一些企业商家因违规经营“消”字号产品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但此类乱象依然屡禁不止。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多方面的。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消”字号产品监管牵涉多个部门,多头监管之下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导致监管力度不足;受人力和技术水平限制,监管部门在产品抽检中很难做到全覆盖,导致漏网之鱼大量存在,一些不法企业心存侥幸;当前行政处罚手段局限于没收、罚款和吊销执照等,刑事责任目前过于“谦抑”,使得违法成本偏低。
显然,要从根本上治理“消”字号产品市场乱象,必须综合施策。一方面,要切实完善制度机制,织密监管网,堵住“牛栏关不住猫”的漏洞。有关部门要提高准入门槛,完善产品备案标准、检验程序和审批流程,让各环节无漏可钻。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手段,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建立专项监督联席机制,由主负责部门牵头,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同步项目,实现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及时处理的监管局面。
另一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现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修订,提高罚款金额,增加惩罚性赔偿条款,以达到震慑目的。行政处罚外,可考虑追究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若厂家故意生产问题产品,造成人身严重损害的,可依《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论处。同时,应健全完善由消协负责的公益诉讼机制,努力解决消费者不愿意和无能力维权的问题。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