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慎毅
1月11日晚上7时,南京三猫黑鱼花餐厅内,42张餐桌座无虚席,16名员工忙得不可开交。“越忙越开心。”店主罗君说,“政策支持、自己努力,生意一天天好起来!”这是南京“小店计划”实施后带旺消费的一个场景。
(据1月13日《人民日报》)
小店是城市商业的“毛细血管”,也是供应链末梢,市场冷暖它先知,但也最容易受到市场影响。虽然线上线下小店的劳动生产率水平都要远逊于那些大型零售商业企业,但是,小店对于解决百姓生计、扩大社会就业、提升消费供给的多样性和便利度等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庞大的群体整体所创价值也是惊人的。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小店数量约为1亿家,带动了3亿劳动力就业。可以说,小店经济也是稳固宏观经济大盘的微观基础之一。提振消费信心,先要提振小店信心。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小店经济”正逐步恢复经济活力,但仍然存在生存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南京发起的“小店计划”,开展引流聚气、数字升级、降本增效、便民服务、示范引领5项行动,着力为小店补元气、添能量、增活力,促进全市经济加快恢复、回升向好。小店增添了活力,城市也增添了更多烟火气。目前在南京,超过10万家小店获得减税降费融资等支持。
为“小店经济”打开新的发展空间,理应成为城市治理者的选择。连日来,各地两会陆续召开,“首店经济”成为热词。“首店经济”值得重视,“小店经济”同样值得重视。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则要明确小店的定位,处理好首店、大店和小店的关系。浙江省两会期间对《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对于条例中涉及的小微企业园应当坚持准公共属性的提法,可谓一个亮点。这就为小店发展营造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支撑。
在促进“小店经济”发展上,不能与首店、大店以“亩均论英雄”,而是要从准公共属性出发,建立相应的差别化的评价体系。据媒体报道,日本宁愿长期牺牲零售行业的整体效率,也要借助“大店法”和“大店立地法”等法律规范来限大护小。而这也并没有影响东京和大阪是商业繁荣的消费中心城市地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小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退出一般性竞争的行业领域,避免对小店产生挤出效应;要适当限制大型零售商业企业的数量、选址和营业时间等,有效保护小店的发展空间;要规范平台企业合理收费,切实降低线上开店的成本;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切实降低小店的准入成本;要健全法律法规,平衡协调经营者、消费者和城市居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小店经营与城市交通、市容环境等方面的冲突,促进小店由“生活秀带”向“发展绣带”转型,让“小店经济”释放“大能量”。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