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市场监管现代化基础
—— 论学习贯彻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 本报评论员
我国有14亿多消费者、1.69亿户市场主体。做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市场的监管工作,面临诸多挑战。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从更宽广的视野认识市场、研究市场,发挥和引导好市场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具体怎么做?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提出,持续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夯实市场监管现代化基础,强化综合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效能。
随着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市场不断丰富、业态愈加复杂,从商品到服务、从线下到线上、从产业的上游到下游,消费需求、交易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面对这些变化,传统的思路和模式已经满足不了监管的需求,必须在监管理念和方式上进行大胆创新突破。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加快完善与现代化市场经济相适配的监管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这是对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领,是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能力和监管效能的基本遵循。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统筹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支撑服务。
在法治监管方面,要全面提升依法监管能力,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破解难题、防范风险的能力,以完善的立法、严格的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各项事业发展。探索研究起草市场监管领域基本法,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计量法、电子商务法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重大案件管辖、督办和重点案件联商会审工作机制;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多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在信用监管方面,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构建全链条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完善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差异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强制退出、守信激励、标签化管理、“一业一查”等工作机制;编制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编撰企业信用年鉴。
在智慧监管方面,加快推进智慧监管赋能,加强重要领域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监管信息实时归集、科学分析、广泛运用工作机制,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市场监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3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十四五”市场监管提质工程立项和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实施,强化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全量数据多维度分析研判,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构建与现代化市场经济相适配的监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至为关键,必须建立完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要发挥市场监管系统在计量科学、标准化研究等领域技术优势,积极争取纳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在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在参与重大项目过程中培育科技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强化市场监管科研管理,加大科研成果奖励力度,优化成果转化机制,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