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出台100项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多元共治格局;部署150个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树立一批标准化工作标杆、标准创新应用典范。这对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和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亿人。预计“十四五”时期,老年人数量将突破3亿人,我国将步入中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数量增加,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推动养老服务市场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养老服务已经开始由“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数量需求阶段,转化为“从有到优”“从量到质”的质量需求阶段。不过,养老机构床位数量不足、养老服务项目设施简陋、养老服务人员缺失、机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发挥标准的支撑作用至为关键。目前,全国养老机构由于服务主体、所在地区、规模大小、兴办时间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别,有的建设标准太低,安全标准不高。同时,老年人群个体差异性较大,即便是同一年龄段,生理特点、身体状况等都不相同。需要建立完善适应市场发展现实及老年人多层次、多样性、差异化需要的标准规范,以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提供结构合理、内容合适、服务有效、获得感强的高质量养老服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及相关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截至目前,我国养老服务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超过50项,覆盖管理、服务、建筑设施等多个方面,在引领行业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促进精细化发展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2022年1月,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养老服务业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是第一项服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划出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红线”。另外,2017年12月,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2018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强制性标准是底线,质量标准是基准线,等级标准是等级线。可以说,依托这3项标准,我国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和衡量的标尺就建立起来。这3项标准与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相互支撑、相互衔接、各有定位,共同构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依据,确保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建立完善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将有助于实现多方面的社会价值。对于老年人来说,可以借助标准更好地了解自身能力状况,更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专业服务,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对政府部门来说,标准不仅可以作为出台政策和实施监管的依据,还能够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度,最大限度发挥社会资源的效能;对养老服务机构来说,根据标准应用成果可以更加准确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制定个性化的照护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发养老服务产品,提高服务的适配性和效率。
可以相信,《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速服务标准提档升级,推动实现标准引领养老和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发展,形成标准化与养老和家政行业联动发展新局面。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