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惜纯
“无标准测评”“以商养测”“以测养商”……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有关“第三方测评”的调查报告中披露了诸多乱象,引发广泛关注。
所谓“第三方测评”,其与我国现行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企业自主委托的检验检测不同,是独立于国家司法部门、行政机关、经营者和消费者之外的民商事行为,具有非官方性特征。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消费和视频直播活动蓬勃发展,近年来,一大批“测评”平台和博主应运而生。应该说,“第三方测评”的出发点,本应是基于公正透明、没有利益关联的立场,利用专业、详尽的测评流程记录,消除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息鸿沟,为消费者承担“试错成本”,让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更加有的放矢。
然而,当前市场上“第三方测评”账号众多,测评方法和标准五花八门,测评质量参差不齐,“商测一体”屡见不鲜。为了吸引流量,个别“第三方测评”账号根本没有测试,全靠主观评价,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之所以出现这些乱象,究其原因,一是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缺失,导致测评的主观随意性,测评方不为测评结果“买单”;二是“第三方测评”的第三方定位不清,难以保证科学、公正、合理,久而久之,会透支和损害消费者的信任,不利于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与权威的检测检验机构不同,“第三方测评”账号通常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测评行为,基于测评而产生的商业性推广,通常是维系测评账号运作的资金基础。测评账号通过商业推广形式使“第三方测评”实现变现,但同时也使其处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
名为测评,实则营销、带货、变现,乱象背后是利益作祟。为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监管,我国先后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从产品提供、业务办理、产品质量、认证认可、行业诚信建设等多方面进行规范。
继2021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后,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信用治理的长效机制,对于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业内专家分析称,现行的多部法律法规对“第三方测评”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针对性和司法行政实践还有待加强。如何让“第三方测评”禁得住测评?
面对处于快速发展期且存在乱象的“第三方测评”市场,政府部门首先应从顶层设计出发,设置行业准入门槛,建立行业规范,强化法治建设,使“第三方测评”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用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测评,严禁将商家的利益掺杂其中。
其次,明确“第三方测评”主体责任,做到“谁测评、谁负责”。一旦发现有虚假测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出现,严格按照《广告法》《计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按照《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追究测评主体的民事责任等。
相关部门应组织经营主体形成行业组织,制定并发布相关职业规范,形成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此外,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消费投诉的“绿色通道”。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测评账号,形成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定期对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督,发现有明显虚假测评、“商测一体”的账号,立即封停并进行处罚。
再就是,平台方可设置“第三方测评”识别标签。对平台内的测评账号建立作品审核、信用投诉、宣传带货管理以及账号粉丝管理等多重监管机制,以防消费者被误导;还可建立“健康账号管理体系”,向优质内容亮“绿灯”,向可疑内容出“黄牌”,为虚假测评设“红线”,从而切实维护“第三方测评”的中立地位与公正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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